在森林外围精灵居住的地方,有一处建筑绝对算得上是精灵之森的地标性建筑,那是两株超大型的槐树,没准世界诞生之初它们就破土而出了,时至今日已有上千米之高,围着它们转大概要花上半天时间才能绕弯一圈,两株树交错缠绕,如同巨大的木架撑住了蓝天,藤条枝蔓中构建出复杂的生态系统,各式各样的生物在此生长繁衍。
黛丝吟唱起咒语,作为魔力高强的精灵一族,她不用魔杖这类媒介物就能施展魔法。强风拖着我和黛丝扶摇直上,最终来到巨槐的树冠,在那里有一座耀眼的宫殿,枝条环绕着,宛若明珠一般,精灵之王就居住在这里。
不愧是高贵的精灵之王,什么叫万人之上九五之尊?就是要把宫殿建在最大最高的树冠顶上,透过云层藐瞰众生。
在宫殿门口的两个卫兵把我们拦住,他们朝黛丝鞠躬行礼。
“欢迎黛丝殿下。人类,不得持武器觐见圣王,把你的刀留下。”
说的也是。我摘下朔雪准备交予他们,想了想,又收回来,把黛丝拉到一旁耳语。
“黛丝。”
“嗯?”
“你觉得精灵之王能够答应让你出去吗?”
“不能。”黛丝不假思索地回答。
“为什么?”
“兹克察他极其厌恶人类,严禁精灵族与人类的一切来往,之前我跟他说我要把墨阑和缇娜小姐带回森林,他的头发都竖起来了。”
“是嘛,那他更不可能许可我们出去旅行了。”
“嗯嗯。”
“只有他一个人的许可才管用吗?”
“是的。”
有点棘手。我一定要把黛丝带出去,森林里太无趣了,所以无论如何也需要精灵之王的许可,可如果他死活不肯······
“黛丝,告诉我路线,我一个人去见精灵之王。”
“咦?”
我摸摸她的后脑勺,“没事,我一定会获得许可的,你在这里等我。”
*
费了很大的周折才找到精灵王,他正在花园里浇花,穿着华美的长袍,金发垂至腰际,看着很年轻,五官相当俊美,让人觉得他和黛丝很般配。我还没有现身他就已经发现我了,一边浇花一边呵斥:
“什么人!擅闯朕的宫殿,还带着武器。”
我从房顶跳下,落在他面前。他看见我后,五官皱成一团,毫不掩饰他对我的厌恶。
“人类?你是黛丝带回来的那个男孩?”
“是的,就是我。”
“你可知朕是谁?朕是精灵族的十六世圣王,兹克察·简·维克托尼。”
又不是中文名,你报了我也记不住,我已经记下了很多人的名字啦,再记会乱的。
“我叫墨阑·法布朗多,叫我墨阑就行。”
“不懂礼数的人类,”精灵王提高音量,“见朕为何不跪!”
“别摆官架子了,我有急事找你。听说离开精灵之森需要你的许可,所以来找你了。”
“哦?你要离开?朕求之不得。”
“记得是两人份的,我和黛丝一起出去。”
“什么!?”
他的头发竖起来了!黛丝说的是真的!
“你还想把黛丝带走!?”
精灵王好像要吞了我,我直面他咄咄逼人的视线。
“嗯,我想带她去见更广阔的天地,像她这种女孩子,不能被锁在森林里。”
黛丝一年只有神谕上才出来一次,还得戴上面纱,她就不该戴面纱,应该骄傲地向全世界展现她的美丽,她的年轻,她如旭日般的万丈光芒。她现在生命不长啦,怎么能在重峦叠嶂的森林中黯然消损,她都没有体会过逛街血拼的乐趣呢!
所有的女生都有追求时尚买买买的权利,所有公主都不该被囚禁在幽深的城堡里,应该有勇敢的王子乘风破浪披荆斩棘,推倒城墙打败大魔头,带着公主满世界逃亡,让她知道这世上最奢华的衣服是依娑娜牌,全套私人订制,平均售价2000个金币,最棒的香水来自菲穆尔丝,小小一瓶500个金币,能让整个大陆对你神魂颠倒,最时髦的发型设计去尼克斯伯兰大道,最舒适的高跟鞋找简缪森富士捷,还有最精致的妆容,最昂贵的皮包,最美的项链,最闪亮的指甲油······这些她都该知道,她也都有权利追求,她可以把自己打扮成青春靓丽的万人迷,回眸一笑倾国倾城,而不是穿着老土长裙丑死在城堡里!
是啦!现在我来当王子啦!
很明显精灵王并不赞同我的观点,他狠狠地瞪着我,又鄙夷又愤怒。
“黛丝是神使,象征精灵一族的纯洁与高贵,她从出生之时就把全身心献给了神明,怎么能被污浊的人类世界所侵染!”
“一口一个污浊,人类哪里不如你们!”
“人类乱砍滥伐,造成环境污染,罔顾自然之声,而且自相残杀战乱不断,这是逆神之大意!所以神使从来就不是你们人类!”
“神之大意就是让你们故步自封,还停留在物物交换的落后时代吗!?杰克说你们连货币都没有,我当时就震惊了!再过几百年人类飞到月亮上去,你们搞不好还在狩猎老虎啃着草呢!”
我火了,“还闭关锁国,你这个······愚昧的国王!”
哐当一声,精灵王把水壶摔在地上,碎片飞的老远,他浑身颤抖,炸出大大小小的电火花,发型也变成了孔雀开屏的样子,树枝无风而摇曳,花丛东倒西歪。
他压抑着情绪,“······趁朕未对你的无礼下罪,赶快滚出去。”
“我的许可还没有拿到。”
“你一个人的,可以,黛丝,不行,”他顿了顿,“你离她远一点,污浊的人类!”
早就猜到会这样,不然我也不会把朔雪带进来。
我握住刀柄,瞬间感觉不到体重。
“那我只能只能强迫你给我了。”
精灵王冷笑一声,体表的电流陡然增加。
“你有多狂妄,让你的身体告诉你吧!”
电光火石间,我已围着精灵砍出百八十刀,但没有一刀砍刀他。他居然看得见我的动作,并且招招都能躲过!精灵王抽身跃起,逃到屋顶,我持刀追上,我们在房屋间追逐,刀刃与电流碰撞,发出嗞啦刺耳的声音。
“你动作很快!”
精灵王挥出拳头打向我面门,我用刀身挡下,被他打出数米开外。
“但是你并不比朕快!”
“别怪我用刀欺负你!你这个耍拳头的魔法师!”
“朕乃近战法师,主修雷系,通过操控体内的电流,朕可以加快10倍20倍甚至更多!”精灵王大吼,“现在的速度不过是热身而已!”
电火花爆裂,有刺耳的尖锐声响起,精灵王骤然加速,刹那间冲到我面前,一记勾拳陷入我的肚子,强劲的拳力让我向后飞去,摔在草丛里,被电得四肢酥麻,挤压后的肠胃剧烈疼痛。
我的优势是速度,靠这个我秒杀魔物,血洗神谕广场,可现在我成了慢的那一个!
“朕还没有用攻击魔法呢。”
精灵王走到我跟前低头俯视我,满脸嘲讽的笑容。
“不自量力的人类,你即便拿着武器又如何?”
他蹲下身子高举拳头。
“那一拳是你擅闯宫殿,这一拳是你对朕的辱骂。”
“咳咳!”
“你有什么想对朕说的吗?如果你肯认错下跪,朕本宽宏,也许饶你一拳。”
“我我我我······”
“你?”精灵王轻蔑地看着我,“你怎么了?说下去啊?”
“我······擦!”
做梦吧你!我才不会说“我错了”!你就是愚昧,你是精灵中的乾隆皇,早晚一天人类开着坦克冲到你宫殿里,到时你后悔也来不及了!
可恶!
可恶可恶!可恶啊!可恶啊······
实力差距太大了,让人无比绝望,神谕时的无力感又向我袭来,铺天盖地,像一只手死死攥住我的心脏,不让它发出任何跳动。原来我一直都很弱啊,弱到爆了,所以我失去了缇娜,今天也不能带着黛丝逃出森林,最后我什么也做不到,只会满嘴说大话。
干脆你用点力气,一拳头捶死我算了。
反正我什么都没了,也不知道要靠什么活下去。
谁知道呢?也许死了我会从桌子上醒来,发现只是复习太累睡了一觉,没有魔法没有精灵,离高考还有980天,手边是山一样的教科书,窗外是亲切熟悉的地球,我把梦中的一切都忘掉,开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。
精灵王拳头缓缓落下,像是镜头里的慢动作。我闭上双眼,静静等待,似乎过了很久,也没有疼痛感传来。
睁开眼睛,拳头在离我鼻子很近的地方停住了,有隐约可见的风高速流动,挡住了精灵王对我的攻击。他没有看我,而是看着远处,嘴唇喃喃:
“黛丝?”
我喜出望外,撇过头看向精灵王看着的地方,黛丝正站在花园门口,一动不动,脸色阴沉得······恐怖。
“不许欺负墨阑。”
她一字一句,仿佛吐出锋利的冰剑。
我感动地快要哭了,从精灵王的拳头下翻滚出去,拿好朔雪站起身,黛丝的风盾还罩在我身上,有了它的保护,纵使攻击百般凌厉,精灵王也不能伤我分毫。
难怪小说漫画里英雄救美之后,美人往往会**似的倒贴起英雄来,我算是有点理解了。
“黛丝!”
“嗯!”
“我好像爱上你了!”
“······诶!?”
原来脸可以红到那种地步,比关公还关公,隔得这么远也能看的清清楚楚。黛丝捂住脸慌忙地跑出花园,缩着身子躲在门后,再也不肯出来。
不过风盾还在,我挥舞了几下长刀找找感觉,貌似不会影响我的动作。我看了眼好像受了什么打击,正处在呆愣中的精灵王,出声叫醒他。
“喂。”
想了想他的名字。
“‘吃个啥’,再来呗?你看,我又有刀又有盾,也许你还有心灵创伤······别怪我欺负你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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